欢迎光临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您当前位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人大概况 >常委会会议 >第二届 > 浏览文章

信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军甫、马林青辞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03-21  阅读次数:次  【字体:
 (2007年3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信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军甫、马林青辞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召开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