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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莅临信阳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07-04-06  阅读次数:次  【字体:

        4月2日至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荣凯为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柳斌、庞丽娟、郑荃,全国人大代表梅秀波为成员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等的陪同下,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2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下午,检查组实地视察了信阳市浉河区第十三小学和浉河区第七中学。4月3日,检查组深入罗山县检查,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视察了罗山县楠杆镇田堰小学、楠杆初中、朱堂中心小学和朱堂初中,在朱堂初中分别召开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省、市领导贾连朝、王日新、蒋笃运、王铁、郭瑞民、王道云、姚铁璜、李广胜、冯鸣、李军、朱继先、高曙霞、董进才、尹保斌、高潮、曹新生、万明云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聂书华等陪同了相关的检查活动。

        我市是检查组在河南检查的第一站。徐荣凯副主任委员表示,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行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各地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工作,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奠定基础。徐荣凯指出,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实施情况、农村免交杂费的落实情况和城市免交杂费的实施步骤、治理教育乱收费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政府在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等。

        成思危副委员长在我市贯彻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形式。执法检查的意义在于通过了解“一府两院”对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需要“一府两院”解决;另一方面可能是法律本身有不够完善的地方,要通过修改法律和制定法规的形式来完善。一般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法律通过或修改一年以后再进行执法检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义务教育法》修改实施半年后就进行检查,反映了对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

        成思危强调,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实力的竞争主要是经济实力的竞争,经济实力竞争的核心主要是科技实力的竞争,而科技实力竞争的关键是人才实力的竞争,包括人才创新能力和人才素质的竞争。从这一点可以说,经济可以保证我们的今天,科技可以保证我们的明天,但只有教育能够真正保证我们的后天,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果不能把我们13亿人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是不可能做到的。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一个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明确办教育是政府的义务,这一点各级政府一定要认识到位,一定要确立教育是立国之本的理念。

        成思危指出,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新的经费保障机制,由各级政府分别负担经费投入责任,对此,各级政府即使有再大困难,也要真正落实到位,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对不起我们的子孙后代。他还指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全民素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它不但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而且是一个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对此有长远的考虑和合理的规划,使孩子们能够享受到公平义务教育的机会。成思危最后指出,《义务教育法》贯彻得是否成功,取决于能否真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真正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认识到教育是立国之本,真正认识到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义务教育法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才能真正使我们的下一代都能够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我们国家的振兴才大有希望。

        在检查期间,成思危副委员长还叮嘱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贯彻好中央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代表工作,要认真实施监督法,加强和规范人大监督工作,全面有效地履行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责。


成思危亲切接见信阳民建部分会会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