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的做法与体会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监督法,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本次会议,以贯彻监督法,强化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为主题,进行交流和探讨,我们认为十分必要,也非常及时,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向各兄弟市人大常委会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根据会议通知精神,谈谈我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的一些做法和几点体会。
监督法从起草制定到颁布实施前后经历了20年,二十年磨一剑,在我国立法史上极为罕见,在世界立法史也很少有,其份量极其之重。可以说,监督法的出台,是落实宪法精神的重要一步,也使人大监督由柔到刚、由抽象到具体,由经验到法制,迈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大步。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步骤,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标志。为了把监督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我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监督法出台后,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学习监督法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常委会会议两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县区人大常委会列席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专题讲座,以提高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还在信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求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监督工作。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精神实质的领会和理解,明确了工作思路,为监督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做好规范过渡工作。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执法工作制度、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不符合监督法规定的分别给予修改或废止,以维护法制的统一。
3、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的落实,去年年底,对“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促进了这一工作的开展。
4、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制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汇报和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全年安排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个专项工作报告、15个工作汇报,对5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并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以及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作为必经的工作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便于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5、确定监督工作重点。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委工作的重点、“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按照“抓重点、议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把握监督工作重点。近期我市党委、人大先后换届,市三次党代会提出当好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的奋斗目标,以“六城联创”为抓手,加快“三大跨越”,推进“三大建设”的发展战略。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把听取茶产业发展情况、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听取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六城联创”工作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等工作汇报列入监督计划;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的“十大项目”和“十件实事”;督办关于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加快信阳旅游业发展、关于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和关于切实加强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保护三件议案;以检查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督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信访案件。
6、改进监督方式。一是召开了我市首次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一府两院”工作通报会。5月11日,召开了我市首次工作通报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分别通报了今年前4个月的工作情况和5、6月份的主要工作安排,达到了互通情况、加深了解、协调工作的目的。并明确规定工作通报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逢单月上旬召开,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固定下来,通过面对面地沟通和横向交流,互通情况,避免出现工作内容相互脱节和时间安排相互冲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年初组织代表视察全市冬春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并形成视察报告,视察报告指出了个别地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的“作秀”现象,并在媒体上公布,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及时整改,增强了监督实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今年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今后全面贯彻执行监督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今年我们还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开办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市人大代表分期分批学习监督法。二是举办一次监督法专题法制讲座。三是举行一场机关内部学习交流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交流学习监督法心得体会。四是召开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对贯彻实施监督法进行深入研讨。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常委会机关主动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认真组织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好监督法,并把宣传监督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促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推动监督法的实施。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一府两院”定期通报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交办制度。三是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4、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一府两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进一步落实公开原则,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监督法关于人大监督工作要“一公开三通报五公布”的规定执行,保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学习好、贯彻好监督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实践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人大监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同级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促进党委决策的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认真实行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安排意见和重要监督活动,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
二是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按照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为此,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与政府和“两院”的关系,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既通过监督来纠正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推行中的难题,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一府两院”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靠集体的智慧保证监督权的正确行使。在监督权的行使过程中,应切实尊重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常委会的整体效能。人大常委会的所有组成人员,都应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监督活动,认真负责地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依法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责。应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使监督过程中的每一个重大问题都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确定。
四是必须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把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多搞有深度的调查研究,多提建设性的建议,多做实质性的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法律规定的监督职权行使到位。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应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督促有关机关强化工作制度和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加大监督力度,可以采取特定问题调查、质询、撤职等措施,依法督促解决。
以上所谈的是我们在贯彻监督法的几点做法和体会,尚有一些不足之处,与兄弟市相比,我市人大监督工作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认真学习和吸取各兄弟市人大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把本次会议的精神和研讨成果带回去,以此为契机,推进我市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