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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继先、高曙霞听取了相关汇报,同时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结果,认真研究并解决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自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义务教育法》以来,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奋斗,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1995年,我市普及初等教育;1998年,我市10个县(区)提前实现了“两基”验收;截至2006年,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9.6%,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8.5年,义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会上,三个执法检查组分别汇报了在执法检查中了解的情况,认为我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教育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百年大计;政府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解决一些学校基础设施差、教学设备不足、“大班额”普遍、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要改善学校的周边环境和社会环境,坚决查处违反规定向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保证学校稳定、宁静的教学环境。
姚铁璜在会上结合执法检查结果提出了一些要求。
(来源:信阳日报 记者 张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