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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庙仙乡人大主席团积极促进《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
罗山县庙仙乡人大主席团积极促进《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2005年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颁布后,该乡就把每年5月份定为《信访条例》宣传月。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发放《信访条例》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信访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使《信访条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工作制度。把群众上访变为干部下访,既改善了干群关系,又能及早发现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了赴县级以上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少于6次)、不安全因素排查制度(每年不少于12次)、领导包案制度(每案必包)、信访事项的回访制度等。三是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严格遵守周三领导接待日制度,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投诉电话、接访人姓名,做到上访人随时来随时有人接待。在规范信访秩序上,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信息员例会,排查不稳定因素,互通信息,对受理的重大信访事件,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并负责案件的查处和回访。 (罗山县人大常委会 丁明勇 丁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