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跨越”、“争当中原崛起生力军”目标,服务大局,紧贴民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促进魅力信阳建设,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人大职能
1.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大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意愿的统一,确保市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2.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依法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二、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3.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信阳工业城建设和发展情况、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情况、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林业生态市建设情况、南湾水库饮用水源整治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信阳出入境管理局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
4.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
5.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执法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民事抗诉案件情况的调研。受理对司法机关所处理的重大典型案件的申诉、控告、检举,有关机关限期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任命人员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继续开展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活动。
6.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工作调研。精心编制方案,实行上下联动,认真组织开展涉税法律法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法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以及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水文条例、义务植树条例等执法检查工作。适时组织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通过羊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定、关于切实做好市区防洪排水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等进行视察。对企业改制情况等进行调研。
7.通报和公布审议意见及办理情况。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对专项工作报告、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市“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和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9.紧紧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全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10.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对提请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五、积极配合做好南湾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立法工作
11、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法〔2007〕39号文件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南湾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实现我市地方立法的实质性突破。
六、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责
12.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畅通市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情的渠道。认真接待代表来访,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倾听和吸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努力做好在信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13.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和完善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刊物,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督促市“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寄送有关工作资料,拓宽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渠道,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
14.加强代表培训和小组活动的指导。组织开展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指导和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注重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引导代表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不断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15.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听取和审议承办机关办理代表建议的报告,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市“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提高办理水平。
16.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进一步强化交办、督办工作措施,依法运用人大监督手段,督促有关方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七、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17.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人大工作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把握好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18.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
19.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注重干部交流,调配好常委会内设机构的力量,进一步增强人大机关活力。
20.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组织起草《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1.加强研究和宣传工作。结合撤地设市十周年,开展信阳实施人大制度十年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努力办好《信阳人大工作》、《人大工作信息》、信阳人大网等刊物、网站和专题专栏,增强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的社会效果。
22.重视与上下级人大和外地人大的联系和工作交流,积极完成省人大及其相关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外地人大来信考察的接待工作。上述内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