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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铁璜在市检察院调研时强调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09-06-03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刑诉法》、《律师法》在我市贯彻执行得怎么样?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得如何?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副主任董进才率领市人大专题调研组,到市检察院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姚铁璜在调研座谈会上强调,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此次调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是2007年以来我市实施《刑诉法》、《律师法》情况,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目的是通过调研活动,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汇报了关于“两法”实施情况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刑事案件“另案处理”及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和各方的意见后,姚铁璜对市检察院近年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刑诉法》贯彻实施情况,姚铁璜指出,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各级司法机关都能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观念,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有力打击,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律师依法履行职务存在障碍等,这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关于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问题,姚铁嫹强调,侦查机关要切实加大追逃力度,将犯罪嫌疑人及时追捕到案;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审查案件材料,切实做到严追漏犯、深挖余罪;对累犯、团伙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决不能以罚代刑,更不能降格处理。

    关于《律师法》贯彻实施工作,姚铁璜说,律师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修订后的《律师法》解决了长久以来一直困绕我国律师界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司法机关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坚持社会治安和人权保障并重,切实执行好《律师法》,保障法律的严肃性。

    对市、县两级检察院几年来开展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姚铁璜给予了高度评价。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姚铁璜强调,要加大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多途径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渠道。对人民监督员意见与办案单位意见不一致的案件,要按程序依法办理。

    (记者: 方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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