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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铁璜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时强调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6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参加了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冀荣作工作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和部分陪审员参加了座谈会。
姚铁璜在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说,这次调研活动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的,调研的主要内容是2007年以来信阳市实施《刑诉法》、《律师法》情况,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目的是通过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他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可以充分体现出我国注重司法民主、司法为民,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的原则要求,督促法官秉公办案,帮助法官避免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防止法官独断,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应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结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容易为社会民众所信任和接受,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
姚铁璜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民陪审员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三是人民陪审员培训相对缺乏,四是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五是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还有缺失。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他强调,一要继续加大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间的培训力度,二要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选取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四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五要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六要加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
(记者: 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