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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2月26日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冀荣所作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查找差距实事求是,提出了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符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符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 切实增强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能动性;依法审理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增强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坚定性;坚决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 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坚持公正司法、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更好的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魅力信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