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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名单
(2010年4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朱明义为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金山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宗海为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家君为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立为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金山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宗海为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家君为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立为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朱明义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金山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厚强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武建平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斌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金山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厚强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武建平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斌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