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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3-12-06  阅读次数:次  【字体:

   12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主持召开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了市公安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徐文林交通肇事案件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徐案虽然是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单位特殊,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炒作的焦点,需要认真对待,审慎处置。会议认为,公安部门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坚持从大局出发,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做了大量严谨、细致的工作。会议同意市公安局的处理意见,决定批准对市人大代表徐文林采取强制措施。
  会议要求,执法机关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妥善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将事件处理到最佳效果。常委会机关要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公车使用和管理。常委会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从严自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出席:宋效忠  董进才  高曙霞  尹保斌  高 潮  聂书华
列席:市人大常委会      李  军  朱继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吴义端  刘  辉  李  俊
          市公安局          陈  浩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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