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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12-31  阅读次数:次  【字体:

    2013年12月31日,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信阳举行。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副主任董进才、高曙霞、尹保斌、高潮、李群茂、聂书华,秘书长苏锡凌,委员马祖存、王伟、付兵、白献锁、冯长青、冯桂荣、向阳、刘光亮、刘和平、江世学、阮中杰、孙启伟、李华、李华(女) 、李国喜、李铁朋、李黎明、吴正先、何殿洲、余国忠、张银松、张泽保、陈世强、周辉、赵君峰/胡相云、夏世富、徐昉、高兴春、郭体忠、常建军、傅杰、谭立文。委员王建新、孙润光、陈民、顾志安、徐文林、曹家富、麻根柱请假。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1.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盐业条例》情况的报告;2.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4.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说明; 6.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7.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的报告;8.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关于对信阳市市属管理区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9.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红色旅游发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0. 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11. 审议和表决有关决议、审议意见草案;12. 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盐业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副主任尹保斌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结束时,宋效忠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曹新生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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