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根据2014年工作安排和监督工作计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带队,副主任高潮、秘书长苏锡凌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等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张富治,市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安监、林业、规划等局及浉河区、平桥区、上天梯管理区和南湾风景区等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冒着大雨,踏着泥泞,进矿区,临河道,深入到柳林乡华新集团水泥石灰岩采掘场、谭家河河道采沙场、游河乡与南湾湖风景区交界处采石场进行实地检查;下午,检查组首先察看了上天梯管理区矿山开采情况,随后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国土、环保、水利、安监、林业、规划局对执法履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情况汇报,听取了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上天梯、南湾湖风景区等相关单位就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情况,询问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环境整治目标完成情况,与基层群众、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及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宣传贯彻矿产资源法,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处理了无证采矿,查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矿产资源管理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但也存在矿产资源法宣传力度不够、无证开采、无序开采、不愿管、不敢管、有证过度开采、赿界开采现象依然存在;乱堆乱放、三废排放、污染严重,事故频发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采后治理不到位,对三类矿产和零星小矿管理不到位、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不及时、部分矿业单位交纳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量不够等问题依然突出;管理体制混乱,缺乏统一的执法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等问题依然需要加强。大家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目前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高潮副主任主持了会议,宋效忠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宋效忠说,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对信阳来说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发展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必须紧抓不放,抓深抓透,抓出成效。开展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助推,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是人大关注民生、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宋效忠指出,我市各级政府能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综合利用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矿业秩序较乱、矿山环境整治欠帐多、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一些矿区采富弃贫、采厚弃薄;一些矿区矿渣随意堆积,开采越层越界,引发地表塌陷、破坏山体、污染水源、毁坏房屋;一些矿山开采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任务十分艰巨;一些私人、个体有证过度开采、无证开采、乱挖滥采;有些单位执法监管不力,管理体制不顺畅,互相推诿、有利就管、无利就推等问题也依然存在。
宋效忠要求,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各级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等关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不断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宋效忠强调,要一如既往地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要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以增强生态意识为重点,切实加强矿山环境治理。三是要以强化执法为重点,务必严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战略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高度关注这项工作。本次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组要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确保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对于本次执法检查中涉及该法修改完善方面的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做好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供上级人大修法中参考。各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积极投身到矿产资源的治理保护工作中去,努力使信阳的水更清、天更蓝,为魅力信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