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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带领由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委员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市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实地查看了浉河区、平桥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并现场观摩了由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庭审。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中级法院院长张社军汇报了全市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不断优化队伍,完善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9月20日,我市人民陪审员由2012年的354人增加到1926人,达到基层法官人数的2.87倍,陪审率从2011年的46.8%提高到2014年1-8月的61.9%。
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大家的发言后,尹保斌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历史悠久,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审判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尹保斌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是法律宣传员、法律执行监督员和法律实践员,要切实把人民陪审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正确处理好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不断增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自觉性。要从思想上克服和杜绝陪审就是陪衬等错误认识,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来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选任好人民陪审员。同时,要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广大人民陪审员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要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县(区)人大要积极推动政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误工等补助费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进推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增进广大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正义感,把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有效载体。
视察组实地查看了浉河区、平桥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并现场观摩了由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庭审。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中级法院院长张社军汇报了全市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不断优化队伍,完善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9月20日,我市人民陪审员由2012年的354人增加到1926人,达到基层法官人数的2.87倍,陪审率从2011年的46.8%提高到2014年1-8月的61.9%。
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大家的发言后,尹保斌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历史悠久,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审判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尹保斌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是法律宣传员、法律执行监督员和法律实践员,要切实把人民陪审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正确处理好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不断增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自觉性。要从思想上克服和杜绝陪审就是陪衬等错误认识,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来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选任好人民陪审员。同时,要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广大人民陪审员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要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县(区)人大要积极推动政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误工等补助费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进推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增进广大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正义感,把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