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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财政局、市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2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常务副主任董进才、秘书长苏锡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谭立文,市人大代表张小梅、罗德勇,市人大预算工委主任徐规新,以及市人大预算工委、民侨外委的相关同志组成的视察组,在市财政局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办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冯鸣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陪同了视察。
自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以来,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5件,主办25件。主要涉及“三农”、财政改革、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市旅游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全部答复完毕。
在听取了市财政局、市旅游局负责同志承办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和视察组其他同志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发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做了重要讲话。宋效忠指出,今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及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36件,有54个承办单位办理。从办理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办理单位做到一把手签字总负责、总把关,分管局长分口把关,研究督促落实,把各科室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了合力。二是积极作为。如市财政局承办的建议中,有许多应属相关部门交叉办理的建议。财政局的同志本着积极作为的态度,不推、不拖,积极办理。三是注重办理实效。有些代表建议具体,有些代表建议原则、宽泛。承办单位通过办理建议,引申出解决某类群体问题的政策规定,这是主动工作、超前工作、推动工作的体现。
宋效忠认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成绩值得肯定,也要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涉及不同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不一样,老百姓满意程度不一样。如市财政局承办的建议中,存在可用地方财力与民生需求的矛盾,存在代表提的意见建议过于宽泛,问题指向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办理效果难以保证的情况等。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宋效忠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代表建议是民意、是地气、是情况、是矛盾、是问题、是工作。代表们通过广泛的调研,把人民群众的想法、对有关工作的诉求汇集成建议、批评、意见,这是民意的反映;代表来自基层,来自各个社会群体,代表建议反映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这是地气;社会是在不断的发现并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研究、解决,这是情况、问题和矛盾;代表提出建议、反映问题,我们办理好建议,这是工作。要增强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的动力,就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因此,办理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要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党组、行政领导、每一个公务员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表现。
二是要落实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要落实好“一个文件”,就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这个办法是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是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要达到“四个满意”,就是“办理的态度使代表满意,办理的过程使代表满意,答复的意见使代表满意,办理的效果使代表满意”。这“一个文件”、“四个满意”,既是对全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个总体要求,也是我们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衡量标准。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特别是承办人员要对这些要求做到正确理解、全面掌握、严格程序、规范办理。
三是要加强领导,实现办理工作的“五个转变”。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从被动答复到主动工作的转变、从简单的答复到深度的分析研究的转变、从简单的政策解释到分析矛盾解决问题的转变、从答复即结束到跟踪落实的转变、从一事一议到整体推进的转变,真正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当做是听取民意、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当做是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载体,当做是抓好落实、推动工作的动力,当做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有效形式。
四是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践证明,督促检查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每一次检查、每一次督促都是对工作的强力推动。我们今天的视察也是一次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监督为动力,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支持中监督、服务中监督,以此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要做到工作常态化、形式多样化、结果公开化。
自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以来,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5件,主办25件。主要涉及“三农”、财政改革、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市旅游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全部答复完毕。
在听取了市财政局、市旅游局负责同志承办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和视察组其他同志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发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做了重要讲话。宋效忠指出,今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及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36件,有54个承办单位办理。从办理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办理单位做到一把手签字总负责、总把关,分管局长分口把关,研究督促落实,把各科室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了合力。二是积极作为。如市财政局承办的建议中,有许多应属相关部门交叉办理的建议。财政局的同志本着积极作为的态度,不推、不拖,积极办理。三是注重办理实效。有些代表建议具体,有些代表建议原则、宽泛。承办单位通过办理建议,引申出解决某类群体问题的政策规定,这是主动工作、超前工作、推动工作的体现。
宋效忠认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成绩值得肯定,也要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涉及不同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不一样,老百姓满意程度不一样。如市财政局承办的建议中,存在可用地方财力与民生需求的矛盾,存在代表提的意见建议过于宽泛,问题指向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办理效果难以保证的情况等。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宋效忠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代表建议是民意、是地气、是情况、是矛盾、是问题、是工作。代表们通过广泛的调研,把人民群众的想法、对有关工作的诉求汇集成建议、批评、意见,这是民意的反映;代表来自基层,来自各个社会群体,代表建议反映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这是地气;社会是在不断的发现并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研究、解决,这是情况、问题和矛盾;代表提出建议、反映问题,我们办理好建议,这是工作。要增强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的动力,就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因此,办理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要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党组、行政领导、每一个公务员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表现。
二是要落实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要落实好“一个文件”,就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这个办法是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是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要达到“四个满意”,就是“办理的态度使代表满意,办理的过程使代表满意,答复的意见使代表满意,办理的效果使代表满意”。这“一个文件”、“四个满意”,既是对全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个总体要求,也是我们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衡量标准。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特别是承办人员要对这些要求做到正确理解、全面掌握、严格程序、规范办理。
三是要加强领导,实现办理工作的“五个转变”。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从被动答复到主动工作的转变、从简单的答复到深度的分析研究的转变、从简单的政策解释到分析矛盾解决问题的转变、从答复即结束到跟踪落实的转变、从一事一议到整体推进的转变,真正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当做是听取民意、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当做是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载体,当做是抓好落实、推动工作的动力,当做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有效形式。
四是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践证明,督促检查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每一次检查、每一次督促都是对工作的强力推动。我们今天的视察也是一次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监督为动力,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支持中监督、服务中监督,以此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要做到工作常态化、形式多样化、结果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