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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学习网络信息安全规定
11月3号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保密委员会副主任胡海华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计算机网络保密相关知识,通报了违反网络保密法律法规导致泄密的案例并对机关保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胡海华秘书长在学习时强调,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的出台,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提出了明确规定,依规管网、治网、用网才能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他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参与违背党规等网络传播行为,不得参加明确禁止的网络活动,积极履行举报监督义务,自觉规范自身网络行为。针对机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他指出,在信息化条件下,现代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广泛应用,使泄密渠道不断增加,信息领域的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更加复杂。近年一系列损失惨重的失泄密案件告诉我们,越来越多的失泄密案件与网络直接相关,网络已日益成为窃密和反窃密的主战场。在今后的保密自查工作中,要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切实堵塞泄密漏洞。在全国、省级人大换届之际,各委室要把信息安全作为保密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要把保密这个弦绷得更紧,切实做好人大机关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