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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1-17  阅读次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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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大机关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大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属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以及其他职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部门机构设置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属行政单位,内设11个委、室,其中:正处级综合办事机构二个:办公室、研究室;副处级办事机构一个:信访办公室;正处级工作委员会8个:选工委、法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城建工委、教科文卫工委、预算工委、民侨外工委。
人员构成行政编制61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84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人大机关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收入总计1974.04万元,支出总计1715.83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479.1万元、增长32 %。支出增加503.73万元,增长41 %。主要原因:1、《信阳历史文化丛书》费用;2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收入总计1974.04万元,支出总计1715.83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479.1万元、增长32 %。支出增加503.73万元,增长41 %。主要原因:1、《信阳历史文化丛书》费用;2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收入合计197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4.04万元,100%。
图2:收入决算

  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支出合计171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68 万元,占90.%;人代会支出177.9万元,占10%。   
图3:支出决算


  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收入1974.04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9.1万元、503.73万元,增长32%、41%。主要是:1、《信阳历史文化丛书》费用;2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3.73万元,增长41%。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6.68 万元,占总支出的90.7%;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8.03万元,占5.7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5万元,占1.4%;住房保障(类)支出45.37万元,占2.6%。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主要原因:1、《信阳历史文化丛书》费用;2、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信阳历史文化丛书》费用;2、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5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73%。决算数在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阳历史文化丛书》费用;2、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9万元、津贴补贴195.7万元、奖金78.99万元、社会保障费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万元、退休费98万元、住房公积金45.4万元、对个人家庭的其他支出3.9万元;公用经费107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05万元、印刷费374.6万元、邮资费23.27万元、差旅费39.0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1.41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177.93万元、培训费25.26万元、公务接待费92.6万元、劳务费19.5万元、工会经费8.7万元、福利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6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07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77.1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大部分车况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9.23万元,下降1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1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决算减少160.12万元,下降6%;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公车改制,人大机关原有22辆,改制后保留11辆,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车费等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16万元,下降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压缩了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0.57%;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60.12万元,占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6万元,占36.4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0.1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2015年期末,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92.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92.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公务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17个、来访46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信阳市人大机关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人大机关在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增加“XX”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2015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XX”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82万元,比2014年增加785.18万元,增长39.98%。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市人大机关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根据市车改办规定和要求,市人大机关有十台车辆已经申报拍卖完成,等待市财政的批复,在做资产的核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市人大机关无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市人大机关无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市人大机关无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市人大机关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信阳市人大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