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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 警钟长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胡海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书记王勇主持会议,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齐文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河南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信阳市规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365”工作法>的通知》(信组通〔2018〕89号)、《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信纪通〔2018〕31号)、《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近期查处的六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信纪通〔2018〕32 号)等有关精神。
齐文伟强调,一要充分认清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意义。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要求的重要任务,是必须扎实落实好的一项政治任务。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构建我市及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有新的提升,打造人大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二要全面把握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要搞好结合,抓好整改。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促”是手段,“改”是关键,要领在“常”。 要制定好方案,按方案有计划的推进。要精选典型案例,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经常性对照剖析,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三要持续传导压力,切实压实 “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以案促改的方案计划,认真组织警示教育,对照身边典型案例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药”效要浓烈,“辣”味要足,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胡海华指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省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新制度,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抓手,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实践。省纪委即将出台《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党委(党组)把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列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胡海华要求,针对以案促改工作要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新认识。河南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指出:“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把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很高的政治站位,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的动力和基础。“坚持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这两句话把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中心工作,去部署,去落实。二要落实好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新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三要扎实执行好以案促改工作新制度。机关党委、各支部、各委室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开展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四风”问题止于纪律红线,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四要以案释纪,警钟长鸣。切实让案例通报起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钟长鸣作用。今天学习的两个案例通报,反应了大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是从小错误开始的,都是自我要求不严造成的。要教育党员干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警醒党员干部学法守法,杜绝侥幸心理。要警示党员干部 “行成于思,毁于随。”细节决定成败,要在细节上下工夫,一点一滴都不能掉以轻心,干什么事情都要把握度,把握好分寸,防止事物在量变上的积累达到新的起点而发生质变,进而遭致满盘皆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