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您当前位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新闻频道 >人大要闻 > 浏览文章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职事项

发布时间:2020-06-29  阅读次数:次  【字体:


    6月29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职事项,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李征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批准任命:
曾春丽同志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海同志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刚同志为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新同志为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炳辉同志为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宇同志为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