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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职事项

发布时间:2020-06-29  阅读次数:次  【字体:


    6月29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职事项,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李征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批准任命:
曾春丽同志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海同志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刚同志为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新同志为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炳辉同志为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宇同志为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职名单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