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泽宏,男,汉族,1943年10月生,固始县人,1967年7月参加工作,1966年2月入党,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
1963.09-1967.07 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学生;
1967.07-1968.08 留校待分配;
1968.09-1972.03 陆军二师太康农场、光山县晏河公社锻炼;
1972.03-1979.05 信阳地区公安局办事员;
1979.05-1985.03 信阳地区公安处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地委政法委委员;
1985.03-1986.06 信阳地区公安处处长、党组副书记;
1986.06-1991.09 信阳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地区公安处处长、党组书记(90.11免党组书记)、武警信阳支队第一政委、党委书记;
1991.09-1993.03 信阳地区政法委副书记、信阳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正处级);
1993.03-1995.08 信阳地区政法委副书记、信阳检察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5.08-2001.09 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1.09-2007.03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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