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现场观摩交流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信阳革命老区全面正确有效实施,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带领由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委员组成的观摩组,到平桥区部分乡村开展观摩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丽平参加观摩。
观摩组深入平桥区明港镇清淮社区、新集村,兰店街道筹建处王寨村,平昌关镇马妈妈农场,五里店街道君林蓝莓公司,郝堂村实地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以及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平桥区、光山县、新县、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浉河区柳林乡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就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了交流发言。
在听取汇报发言后,谢天学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这是一部关乎根本的法、架梁立柱的法、以人为本的法、顺应时代的法,牢固树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的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扎实组织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让这部好法、管用的法在老区信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谢天学指出,要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重点工作,紧扣法律10章、74条规定,在依法推进产业振兴上持续下功夫,走出一条具有信阳特色的乡村产业振兴好路子;在依法推进人才振兴上持续下功夫,培养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在依法推进文化振兴上持续下功夫,真正留住乡味、乡情、乡韵;在依法推进生态振兴上持续下功夫,让乡村永远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依法推进组织振兴上持续下功夫,不断夯实党在乡村的执政根基,以法律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谢天学要求,要切实扛稳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法律责任转化为接地气、能落地、可持续的工作措施。各级人大要认真做好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依法监督推动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浓厚氛围,在信阳这片希望的田野上努力描绘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画卷。
文图/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