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快灵”背后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2-05-24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校园佩戴口罩如何规范,更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 “疫情多点爆发,病毒不断变异,让群众有了焦虑、恐惧心理,提倡戴口罩、扫场所码可以让大家更有安全感......” “信阳人固有的热情好客,让我们在请客吃饭上浪费严重,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非常有必要......” “提倡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给予优惠奖励,不好落实,建议不要写入决定......” 5月20日上午,信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现场气氛热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草案)》《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草案)》各抒已见、积极建言。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对与会人员提出的询问和意见当场给予解答和回应。 两项决定的制定,既是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务实行动,也是现实所需、群众所盼。在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病毒还在不断变异、疫情的最终走向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是“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的有效举措,也是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筑起一道坚实屏障。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造成的餐饮浪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予以纠治,乃民心所向、势在必行。 地方立法,“小快灵”是优势。如何让决定既高效又务实,既简约又精准,5月15日,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急用先行和“小快灵”的原则形成决定草案。随后,在5天时间内先后组织召开立法协调领导小组会、主任会、专题研讨会、部门行业和群团组织座谈会、列席代表座谈会、意见汇总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函请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建议,及时向信阳市委请示报告。经数易其稿、修改完善后,于5月20日提请信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这两项决定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征集到的每一条意见建议,我们都反复会商、研究。例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草案中重点人群佩戴口罩中‘校园内人员’的表述,依据的是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河南省公众和重点人群戴口罩指南》的规定。《指南》里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但很多委员觉得‘校园内人员’这个概念容易被公众理解为包括中小学生,所以我们就修改成了‘学校工作人员’”,表述得更精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说。 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广泛吸纳民意、最充分汇聚民智,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两项决定的过程,无疑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生动实践。 “每年1月为全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这是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在决定初稿中,宣传月定的是每年的12月。“因为信阳是劳务输出大市,每年春节前后返乡人员较多,各种聚餐频繁,所以我建议改为临近春节的1月份,宣传更有效果。建议被写入决定,觉得很有成就感。”信阳市人大代表时凤琴说。 “公务接待应当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餐饮经营者提供小份、半份餐饮食品”“鼓励建立制止浪费监督员制度,落实‘光盘行动’”.....一条条代表民意的建议被采纳,从而凝聚更广泛的共识,使决定更切实际、更贴民心、更好落地。 一字千金筹善法,三番四复问良规。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随着现场表决结果的宣布,两项载满民意的决定正式通过。 “决定来自于民,代表全市人民的意志,自己定的规矩自己更能严格遵守、更要严格遵守。”信阳市人大代表李震东说。 应民之所需,承民之所盼。当“戴口罩、扫场所码”从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定规则,当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有规可依,信阳疫情防控的防线一定会更加坚实,“取之有度、用之有节”也一定会成为信阳人餐桌上的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