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常委会“两项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02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5月31日,淮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高日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徐永生参加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夏永平、吴正宇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大型商超、医疗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农贸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两项决定”的学习宣传、措施落实、机制建立等情况,认真听取群众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全面了解两个《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教体局等部门贯彻执行“两项决定”的有关情况汇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潘高日强调,要深入广泛宣传《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使群众充分认识公共场所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疫情防控氛围;要压实“四方”责任,自觉履职尽责,强化执法检查,形成整体合力,真正把决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严格执行《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要求,出台有针对性的约束措施,引导家庭、个人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消费理念,形成节约节俭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餐饮浪费行为的通报惩戒机制;要发挥党员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的模范作用,带头弘扬艰苦朴素作风,践行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的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互动,凝聚建设美好生活的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