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将于12月10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11-28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11月26日,《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实施,将推动解决我市政务服务工作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提供有力政务服务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管理协调责任不清晰、合力无法形成、突破性改革措施缺乏法规支撑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服务改革的进程和水平。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促进政务服务改革在信阳落地生根,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作为2022年立法审议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在起草过程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立法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优化营商环境 “两条例”执法检查、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举措,有序推动《条例》起草的各项工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的智库作用,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经反复修改完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内容具有以下特点:立足 “破”,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责任不清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多部门联审联批,集成式办理问题等进行明确,破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难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着眼 “固”,总结提升经验做法,将“红色店小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24小时自助服务”“首席事务代表”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固化为法规制度,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落实 “改”,前瞻谋划创新举措,以高质量、高效率的立法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更有信心、市场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