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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志伟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面对极其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保持发展定力,拼抢发展机遇,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会议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1335”工作布局落地见效的关键之年。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对标“十大战略”,深入推进“1335”工作布局,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信阳现代化,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全力塑造“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贡献信阳力量。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信阳新局面!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信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信阳市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同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信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信阳市2023年市级预算。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天学主任代表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思路及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万喜代院长代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英旭检察长代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