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
夯实法治基础 汇聚磅礴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
2018年3月11日15时52分,大会主持人话音未落,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内,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
历史必将铭记这一时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
这是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最高国家立法机关第五次对国家根本法的修改。“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作为国之根本、法之源泉的宪法,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与时俱进。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修改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了人民意愿,得到了人民拥护。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再到大会期间多次审议、补充完善、投票表决,宪法修改的进程,体现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
这次宪法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及时转化为宪法规定。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
这次宪法修改,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发展理念,国家根本任务、奋斗目标和国家领导体制、国家监察制度等重要内容确认下来,赋予其最高法律效力,夯实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落实宪法规定 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努力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宪法修正案通过以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宪法,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按照新修改的宪法,对调整设立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作出决定,增加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解释等工作职责,加强了宪法实施的工作力量和组织保障。
宪法修正案增写了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落实宪法规定,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修改刑事诉讼法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以法律的形式被固定下来,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新的篇章。
弘扬英雄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弘扬宪法精神的实践要求。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少数人在互联网上编造谣言抹黑英雄、诋毁先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促进了英雄烈士事迹和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承弘扬,为打击各类歪曲、丑化、亵渎、诋毁英雄烈士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旗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权威与尊严,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修改国旗法和国徽法的决定。这两部宪法相关法的修改,完善了国旗、国徽的尺度,增加了使用的场合和规范,明确了监督部门等,更好维护国家形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让捍卫国旗和国徽的尊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不朽功勋,镌刻国家发展史册;光辉榜样,照亮民族复兴征程。2019年9月17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根据宪法以及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将国家最高荣誉授予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建立卓越功勋的36位杰出人士和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作出杰出贡献的6位国际友人。现行宪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集中颁授国家勋章,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
2020年8月11日,抗疫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激发了亿万人民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信。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作为宪法规定特赦制度的一次重大实践,2019年6月29日,在共和国70周年华诞重大历史节点,根据宪法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发布特赦令。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特赦了九类服刑罪犯共23593人。根据党中央部署,按照宪法有关规定,对部分罪犯实行特赦,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承续中华文明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优良传统,展示了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展现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修改了选举法、常委会议事规则、国防法等,制定了反外国制裁法、作出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等,健全完善了军队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等;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进行了首次修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立法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些宪法相关法的制定和修改,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重要实践。
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及时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阐释宪法制度的内涵和精神,在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过程中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2018年3月,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
在审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时,针对各方面提出的“从一孩、二孩到三孩政策后还是不是宪法规定的计划生育”等问题,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在草案审议结果报告中就有关宪法问题专门予以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提出《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涉及宪法规定问题的研究意见》的合宪性审查研究报告,对宪法关于计划生育规定的制度内涵作出与时俱进的阐释,积极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涉宪性问题的关切,有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顺利落地实施。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开创意义。
五年来,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对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警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审计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等制定修改中涉及宪法的有关问题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的要求。
在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草案中,进一步完善了合宪性审查规定。修正草案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保证在法律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及时解决合宪性、合法性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督促有关方面依法撤销和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建成统一的覆盖全国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为立法活动、备案审查提供基础支撑;每年都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共7261件。“有件必备”的目标要求已经实现。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对报送备案的各类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开展主动审查。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17769件,法工委都认真研究处理。
有些建议直接关乎百姓日常生活。“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样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公民提出了审查建议。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规定制定机关说明情况,请执法部门提供有关规定实施情况;了解停车收费改革相关政策,询问审查建议人有何考虑,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走访居民127户……法工委审查认为,该规定程序设置失当,规定的罚款额度与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过罚相当原则不符,建议调整完善罚款额度和程序。最终,制定机关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调整完善罚款额度和程序,督促有关单位出台具体办法。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长江保护、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纠正。五年来,累计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约2.5万件。同时,推动地方人大普遍建立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提高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响彻人民大会堂。75字的誓词字字千钧,激荡在13亿多中国人民心中。
这是人民选举出的国家领导人对宪法的尊崇,对人民的郑重承诺。这是国家领导人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面对全国人大代表举行宪法宣誓。这庄严神圣的一刻,永久载入共和国的光辉史册。
依法执政,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贯彻实施好宪法发表重要讲话,多次对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带头进行宪法宣誓,有力推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模范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依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设置庄严的仪式表达,彰显人们对宪法的信仰、敬畏和尊崇,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
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 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宪法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宪法权威不容挑战和侵犯。
2019年发生的“修例风波”,使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遭遇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受到严重挑战。
2019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重大举措,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重要立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随后一个月内,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于2020年6月连续召开两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
2020年8月和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2021年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2022年12月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打出的一整套立法“组合拳”,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维护香港宪制秩序、打击“港独”势力、确保爱国者治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部署,把全面学习宣传宪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突出对修改宪法重大意义和主要修改内容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2018年3月27日,宪法修正案通过仅16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要求在全社会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是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点。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通过组织专题记者会,举办宣讲报告会,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的真诚信仰和拥护。
2019年12月3日,临近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推动“一国两制”方针和宪法、基本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八五”普法决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出台“八五”普法规划,都把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决议和规划要求,带动各级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3日举行的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征、本质属性和巨大功效。
2022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署名文章,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总结新时代宪法创新发展的新鲜经验和规律性认识,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带头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为纪念宪法实施,全国人大机关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档案资料展”,上百件修宪档案首次展出,通过回望宪法历史,让宪法深入人心。
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尊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和持续加强的监督力度,让宪法实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
来源: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