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境更美生活更好——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和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侧记
发布时间:2023-03-16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请第一组询问人王勇、余国忠、盛蕾同志到询问位置就座。请被询问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被询问位置接受询问。”2月28日上午8:30,在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的主持下,一场聚焦环境保护和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题询问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拉开帷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信阳最亮的底色、最大的优势、最宝贵的财富。“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稳居全省第一,辖区8个县实现全县域二级达标;4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其中Ⅱ类及以上断面25个,创我市有监控数据以来最好水平;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市……”此前一天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这份成绩单,是信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崛起结出的硕果。
近年来,信阳市委牢记“两个更好”领袖嘱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实施“1335”工作布局,把“大别山(豫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作为“三大定位”之一,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个着力”,引领老区信阳走好生态优良、生产高端、生活更好的现代化发展新路。
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市人大常委会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先后制定了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信阳加速绿色崛起的决定,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和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推进工作。为把2021年以来全市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巩固成果、破解难题,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一审。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结合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听取报告汇总的情况,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3个市直单位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是市人大常委会助推信阳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的又一次发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9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等应急措施,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达到一定等级时,如何做到精准科学防控,统筹推进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勇率先发问。
“高质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市政府工作报告中202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推动革命老区绿色发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是市委的决策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我们主要采取全面实施‘明白卡’制度,推行企业‘宁静生产日’、‘差异化’分级管控、‘无打扰’执法监管、‘保姆式’监管服务等10项措施,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的回答有举措、有实招。
饮用水安全、城市排水、农村户厕改造、农业面源污染……一个个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问题接连抛出,被询问单位相关负责人实事求是作答,掷地有声承诺。
两个多小时的一问一答,既是对我市环境保护和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梳理、查漏补缺,更是人民群众代言人与政府部门负责人之间的一场真诚对话。
每一轮询问结束后,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对被询问单位应答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一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我真切地感受到这次专题询问所传达出的民声民意,所彰显出的政府部门责任担当,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信阳的生动实践,也让我们代表履职更有底气、充满动力。”市人大代表何婷说。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绝不止于答,更重要的是推进工作、促进发展。专题询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出办理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研究办理并跟踪督导。今年下半年,按照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要求,将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执法检查和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题视察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谢天学表示,要着力推动依法治理、长效治理、系统治理,凝聚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的广泛共识、强大合力,共同描绘老区信阳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