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学到商城县开展《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3-03-17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带队到商城县调研,就《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高岭参加。
上午,调研组一行到鄢岗镇“鄢岗之星”、余寨社区和刘双楼村夏园,实地调研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旅融合项目建设等情况。
在下午召开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16位来自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干部,市、县人大代表,以及保洁公司负责人、律师,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在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谢天学指出,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站在把握“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的高度,做好《条例》制定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具体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广泛开展立法协商,扎实做好“两次翻译”,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促进立法质量提升。每个县(区)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召开一到两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找准,把近年来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成熟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区)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草案)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确保条例接地气、能落地、可持续。要把地方立法的过程作为宣传政策法规的过程,为守护好信阳的“绿水青山”、塑造“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凝聚社会共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