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虎带队对《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3-03-17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3月9日、10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延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对《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陈延虎一行先后来到息县路口乡弯柳树村、息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淮滨县张庄乡徐营村和栏杆街道王湾村、浉河区董家河镇楼畈村等地进行实地察看。每到一处,调研组同志都认真听取相关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征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息县、淮滨县、浉河区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基本情况。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运营单位(公司)负责同志和环卫工作者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在听取座谈发言后,陈延虎强调,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综合性工作。要通过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把人居环境治理得更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吸纳,进一步完善好《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