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2024年度工作评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市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
开展2024年度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4年对市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 对被评议单位2023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方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所涉职能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信阳发挥作用情况。 (二)工作履职方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市委决策部署等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办理情况。 (三)接受监督方面。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其他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