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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体学习
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谢天学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七次集体学习,熊静香、李高岭、李灵敏、周哲、张全胜、王占锋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张全胜等5名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要求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要求和体现。全市各级人大要牢记“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涵养清风正气、践行为民初心,永葆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政治本色。要始终严守廉洁纪律,大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开展好“三争一创”活动,着力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推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廉洁从政上更加坚定、在廉洁用权上更加规范、在廉洁修身上更加自觉,始终保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要始终严守群众纪律,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持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切实为人民用好权、代好言、履好职,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用实际行动为现代化信阳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