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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守乡愁 古村焕新颜——信阳人大十年立法系列回眸之一

发布时间:2025-09-1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地方立法时间轴图片


编者按:

2015年,《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年来,信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先后制定出台16部地方性法规,为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值此信阳地方立法十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信阳日报社联合推出“为民立法 守望善治——信阳立法这十年”专栏,围绕16部法规陆续刊发系列报道。信阳人大微信公众号即日起予以转发,敬请关注。今日推出《法治守乡愁 古村焕新颜》。


法治守乡愁 古村焕新颜

——信阳人大十年立法系列回眸之一


金秋时节,晨曦微露,新县丁李湾的青瓦间已升起袅袅炊烟。


56岁的李敦友推开自家便利店门,将商品归置整齐。门前早餐摊上,油条在锅中滋滋作响,豆浆香气四溢,与远山的薄雾云霭相融,晕染出一幅温暖而安宁的乡村晨景。


“以前在县城打工,清理下水道、扛水泥,干最累的活,挣最少的钱。”李敦友一边擦拭着柜台,一边笑着说,“现在游客越来越多,便利店和早餐摊生意都不错,既能守着老宅、陪着家人,还能在家门口踏实挣钱,这日子,真是越过越有奔头!”


李敦友的生活转变,源自一部法规带来的深远影响。坐落于大别山北麓、淮河水南岸的信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34个国家级、128个省级、224个市级传统村落。这些村落如一颗颗被岁月打磨的明珠,静静镶嵌于豫南山水之间,沉淀着历史的厚重,承载着一方水土最深刻的文化记忆与人们从未远离的乡土眷恋。


2016年,《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出台,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法治框架,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这部充满温度的地方性法规,让自然环境守护乡愁,让经济发展反哺文化,使老百姓的情感记忆获得了坚实而持久的依托。


困境,催生立法之需


时光回溯到10年前,信阳传统村落普遍面临存续危机。


在新县丁李湾,风穿过残破的明清天井院墙,更添几分萧瑟。全村59座623间传统建筑大多年久失修,其中,曾作为红军临时医院的李氏宗祠景象尤为令人痛心,荒草没膝,精美雕花门板遭虫蛀侵蚀。守护老宅大半生的李伦海老人,常独自坐在石阶上叹息,“下雨得摆七八个盆接水,整夜睡不踏实,就怕房子塌了。”村干部同样无奈,“不是不想修,是没有标准、没有资金,更没有法规依据,我们想保护,却无从下手。”


平桥区郝堂村则饱受无序建设之苦。新建的红砖房杂乱穿插,严重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天际线与整体风貌。最令村民韩冰苦恼的是家门口荷塘成了垃圾倾倒场,曾经清荷映日的景象被刺目的污染取代,那份古朴自然的韵味,正在现代化的粗糙模仿中悄然消散。


这不是个例。在新县西河村,不少传统建筑因缺乏明确的保护细则和资金支持,在风雨中默默凋零;在光山县方楼村,产业空白、年轻人远走,空心化的村庄在无声中失去生机;在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罗山县何家冲,红色遗址与破败的民居交织,保护与发展双双陷入困局。


图片

新县西河村


调查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信阳超过70%的传统村落缺乏有效保护机制,约60%的传统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年均消失的传统建筑高达2.3%。这些村落共同揭示出一个严峻现实:缺乏法律身份的明确认定、缺乏保护标准的规范引导、缺乏清晰的责任主体与稳定的资金支持。正如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所写:“若没有系统的守护,乡愁将无处安放,古村终将逐步走向消亡。”


严峻的形势促使社会各界形成强烈共识,必须通过专门立法划定保护红线、明确发展方向,为正在消逝的古村落延续文脉,为难以寄托的乡愁寻找归宿。


破局,开启立法之路


2015年,信阳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立法工作从何处入手?答案,深植于那些亟待拯救的古村断壁残垣之中,也写在村民殷切的目光里。保护传统村落,这一凝聚厚重民意与深远文化使命的课题,成为信阳立法实践的首选突破点。


立法,必须扎根于实践。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立法工作组,多次深入村落调研,广泛倾听民声民意。在西河村的百年枫杨树下,立法团队与十多位村民围坐畅谈。“老房子冬暖夏凉,可不能一推了之!”“修旧如旧,俺这老手艺还能用上不?”“村子变好了,娃们才愿意回来啊!”这些朴素而热烈的呼声,最终汇入《条例》“整体保护、活态传承”的核心原则,并明确建立了抢救性修缮机制,鼓励传统工匠参与保护工作。


在立法调研过程中,返乡青年张思恩的建议引起关注。2014年,这位放弃在北京的事业回到新县西河村的企业家,带头成立合作社开始古村拯救行动。他提出:“很多村子不是没有价值,而是缺少引导和机会。如果能通过立法把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给我们年轻人回乡创业提供支持,我相信古村一定能重新活起来。”这一建议最终被吸纳到《条例》“鼓励社会参与和产业创新”的条款中。


“立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让民意生根发芽。”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时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桂荣深有感触地说,“比如《条例》中规定,传统村落申报必须经村民会议同意,这一条就是乡亲们喝着野菊花茶你一言我一语聊出来的。”


经过反复论证、细致打磨,《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文6章43条,清晰界定了各级政府、村集体和村民的责任义务,设立专项修缮基金,制定修旧如旧技术标准,创新性地将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这部法规最显著的温度,在于它真正回应了保护为了谁的问题。”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古瑞华教授评价道,“它不是冰冷的限制性规定,而是以激发内生活力为目标的引导性规范,让文化守护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自此,信阳传统村落保护真正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蝶变,彰显立法之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施行以来,为信阳传统村落带来的蝶变,生动写在了豫南的山水之间。


丁李湾成为传统与现代交融保护的典范。在“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指引下,该村探索出一条红色文化与古色乡村相融、生态旅游与文化体验共生的振兴之路。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民投入的多方联动,老工匠们以传统技艺修复砖雕木刻,设计师巧妙融入红色历史与生态元素,使老建筑重焕新生。


全程参与丁李湾建设的镇干部李梦奇感慨道:“《条例》出台后,我们先后争取到村落保护、古民居修缮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逐步修复老建筑,让古村真正活了起来。”就这样,曾经的红军医院旧址变身革命纪念馆,百年老宅成为研学基地、民宿集群和非遗工坊。李伦海家的祖屋“歪门楼”也成了网红打卡点,他乐呵呵地说:“以前哪敢想,咱这老房子能吸引这么多人,老了还能吃上旅游饭!”如今,他经培训上岗成为村里的保安,有了稳定收入。


郝堂村则诠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图景。《条例》如同一名严格的规划师,守护着村内百亩荷塘、绕村溪流和典型豫南民居风貌。在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的同时,所有建设行为都必须为生态保护与风貌协调让路。如今,荷塘更清、院落更净。韩冰欣喜地表示:“村子漂亮了,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她和乡亲们开办的民宿、农家乐,让众多都市人体验到了归园田居的宁静与快乐。


西河村在《条例》指引下实现华丽蜕变。张思恩带领村民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开展环境整治,拆除违建、清理河道,并对传统民居和古树名木挂牌保护。该村探索“旅游+”模式,打造特色民宿、培育精品农家乐,发展有机农业,建成全省首家粮油文化博物馆。依托法治保障,西河村从“空心村”迅速转型为“中国景观村落”,年接待游客约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5000多万元,带动全村400多名村民返乡创业。


此外,方楼村也迎来新生,依托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何家冲革命旧址被打造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带动周边村落协同发展……一个个曾经濒临消亡的传统村落,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在《条例》“分级保护、动态管理”的框架指引下,信阳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推动新县、光山县成功入选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罗山县也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信阳传统村落旅游收入从2016年3.2亿元增至2024年31.7亿元,增长近10倍;村民人均年收入从6800元提高到2.3万元,增长238%;青年返乡率从17%跃升至62%,古村重现生机活力。法治的力量,有效推动传统村落实现从保下来、活起来到火起来的跨越式发展,走出一条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相融并进的新路。


十载法治守护,留住了山水,凝聚了乡愁,赋予了古村走向未来的底气与生机。在法律的护航下,信阳古村正以自信而沉稳的姿态,书写出属于这个时代的春天故事。正如张思恩所言,“法律给了我们底气,让乡愁不再是回不去的远方,而是看得见的未来”。


文/夏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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