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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砂”成“绿”——信阳人大十年立法系列回眸之五

发布时间:2025-10-22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地方立法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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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5年,《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年来,信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先后制定出台16部地方性法规,为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值此信阳地方立法十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信阳日报社联合推出“为民立法 守望善治——信阳立法这十年”专栏,围绕16部法规陆续刊发系列报道。信阳人大微信公众号予以转发,敬请关注。今日推出《点“砂”成“绿”》。



点“砂”成“绿”

————信阳人大十年立法系列回眸之五



当金红色的光芒温柔地穿透薄雾,掠过淮河平静的水面,林师傅已经将他的运输车擦得锃亮。这位从事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工作的司机,7年前曾是淮河岸边一个采砂从业者。


“以前的日子,机器轰鸣,河砂飞舞,看似红火,心里却总不踏实。”站在淮河岸边,林师傅娓娓道来,“担心河道安全,担心政策变化,更担心哪天因为采砂破坏了环境,成为乡亲眼中的罪人。”


《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像一道分水岭,划清了无序开采与规范经营的界限。面对新规,林师傅没有犹豫,主动配合政府整治,成为第一批转型的采砂从业者。


林师傅的转型之路,正是信阳河砂治理的缩影,见证着一部《条例》如何改变一条河、一座城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


“无序开采让母亲河伤痕累累”


淮河奔流,至信阳而渐宽。两岸沃野千里,砂石资源丰富。这本是自然厚赐,但正因为信阳河砂质地优良,在建筑市场上备受青睐,轰鸣的采砂船昼夜不息,河岸坍塌、河床受损,无序开采让母亲河伤痕累累。


“那时候,河面上采砂船密密麻麻,机器轰鸣声不断。”一位沿岸村民回忆道。在暴利驱使下,超量开采、无序盗采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河道生态受到很大破坏。


罗山县河沙事务中心主任邢道峰对此也深有感触:“过去管理手段软弱,执法依据不足,违法成本太低。往往今天处罚了,明天又继续盗采。”


针对这一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全市河道采砂活动,促进河砂资源合理、有序开采,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道采砂管理领域又涌现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规范性文件因其效力层级有限,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行政处罚力度与违法获利不相称,既不能有效补偿生态环境损失,也起不到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


治理乱象,关键在治本。信阳,迫切需要一部能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地方性法规。


“要强化监管,也要方便群众”


2019年,《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多次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调研组先后深入罗山县、商城县、息县、光山县、淮滨县等地实地考察,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建议。


“那段时间,我们白天调研,晚上讨论修改。”时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的王霞回忆道,“每个条款都反复推敲,每个罚则都仔细斟酌。既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又要保障合法需求;既要强化监管,又要方便群众。”


经过充分论证和反复修改,《条例》于2019年8月28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7日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充满信阳智慧的地方立法,为河道采砂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信阳在实践中的创新探索上升为法律规范。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条例》强化了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和禁采期,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严格规范采砂许可管理,从源头上确保采砂活动有序开展。


针对采砂过程监管,《条例》对作业方式、时间、范围等作出细致规定,要求采取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是明确了现场监管要求,确保采砂作业规范有序。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各类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考其他省、市关于处罚额度的规定,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设定了相应的处罚幅度,增强了法律威慑力。


这些制度设计既体现了严格监管的刚性,又蕴含着保障民生的温度,展现出立法的智慧和匠心。


“老百姓感受到了法治建设带来的民生温度”


罗山县竹竿河畔,经过连日的雨水滋润,河水略显丰沛,水色沉静如黛。往日里繁忙的采砂作业区,此刻却呈现出一种别样的宁静。


汛期,大小采砂船只按照管理规定,整齐有序地停靠在指定区域,静候指令。岸边,电子监控设备静静运转,守护着这片水域。


不远处,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立军向我们展示了罗山县砂石管理的情况。“现在我们严格执行‘人防+技防’管理模式,通过电子围栏、自动计量等系统,实现了采砂全过程的可视化监管。”他指着监控大屏介绍道:“特别在汛期,所有采砂活动都会按照《条例》规定暂停,并将设备统一撤离到安全区域。其中,砂石电子采运管理单系统更是从罗山试点推广到全省应用。”


罗山县的规范管理并非个例。6年耕耘,信阳的河砂治理在规划方案编制、采砂现场管理、规范作业期限、采后生态修复、便民惠民措施等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交出了一份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并进的优秀答卷。


其中,有严厉查处。每年开展河湖安全执法、主汛期禁采、河砂治理“回头看”、规范采砂现场等专项行动,近3年排查整改涉砂问题近300件。


有生态修复。规定每公里采砂河段落实生态修复资金不少于50万元,坚决杜绝“只开采、不修复”现象,近3年全市落实资金几千万元,实现河砂监管能力和生态效益双提升。


有便民利民举措。从河砂收益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补助乡村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公益事业。同时,建成便民河砂超市81家,方便群众用砂。


在2024年全省河长制工作会议上,信阳市政府分管领导就河砂管理作典型发言,今年初淮委专题致信感谢我市推进淮河治理保护有力。


规范管理带来的变化,沿岸村民的感受最为真切。罗山县周党镇龙镇村党支部书记鲁恒细数变化:“《条例》实施后,最明显的变化是河道治理和防汛能力得到了提升。过去让人提心吊胆的汛期,现在踏实多了。”他特别提到,通过采砂补偿机制,村里不仅修缮了基础设施,还设置了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家门口增收。


站在修复一新的河岸上放眼望去,曾经千疮百孔的河道已是绿草如茵,飞鸟重返。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武向朋评价道:“这部《条例》的成功实践,不仅实现了 河道采砂的规范化管理,更重要的是探索出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新路。它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法治建设带来的民生温度。”


落日余晖,淮河水面金光重现。旧日运砂车的轰鸣悄然远去,新声已是浪拍岸、鸟投林。一部《条例》、一城共识,让砂归槽、水归位、人归心。信阳,把“砂”写成了“绿”,也把“绿”变成了未来。


记者手记:


从“怕河”到“靠河”

李浩


采访中,记者沿淮河岸行走,与许多傍水而居的村民聊天,总能听到一种共同的感慨:“以前河砂乱采的时候,我们是‘怕河’;现在规范管理了,我们是‘靠河’。”一句朴实的话,却把立法者的良苦用心、执法者的坚定决心和护河人的细腻情怀,全都融了进去。


“怕河”的年代,记忆里总蒙着一层灰。尤其是每到暑假,孩子们像出笼的鸟,家长的心却揪得紧紧的。“河里到处是采砂留下的大坑,水情复杂,暗流涌动,一不小心就可能出事。”一位在河边住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回忆道。那时的淮河,虽流淌着同样的水,却因无序开采而布满伤痕,也成了沿岸群众心头的一道隐忧。


而今,再到河边走一走,看到的已是另一番光景。同样的河砂静静躺在河底,水面波光潋滟,映着蓝天白云,也映着村民从容的笑脸。河岸平整了,警示牌立起来了,巡河员的身影时常出现。曾经的担忧,被安全感取代。


这份转变的背后,是法治护航所传递的温度。它藏在细节里:公示牌上清晰的开采范围标识、便民超市里低于市价的便民用砂;也藏在补偿机制中——河砂收益被提取为专项资金,反哺乡村,用于修路装灯、设置公益性岗位、改善人居环境。《条例》不再是冷冰冰的禁止与罚款,而是将禁止转为守护,将罚款用于修复。


当法治的温度缓缓流淌,它与民声渐渐融合,汇入淮河,静静东去。我们于是明白,最好的《条例》不只是写在纸上的规则,更是流淌在生活里的温暖,是让每一位依河而生的人都能安心地把日子过好。


文/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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