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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卢希望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卢希望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6年4月21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卢希望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