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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3-10-17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本乐、范葳、朱泽宏、胡焕河、李军、朱继先,秘书长林长富,委员万国平、王卓伦、从光元、付卫、吕书亮、刘耀、刘和平、李强、闵立武、陈民、陈可元、陈世强、陈伟琳、金振明、徐其斌、高潮、陶丽华、曹家富、雷丽萍、裴传楷。马启明、何殿洲委员因事请假。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审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办法(草案)》;2、审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3、审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4、审议《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办法(草案)》;5、听取和审议《信阳市县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关于接受吕书亮、李强、金振明辞去信阳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7、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关于各项制度草案和议案的说明。与会人员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特别是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四项规范性制度草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上,30多名被提请任命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夏中厚、曹茂明、郑先明三位同志代表拟任命人员作了任前供职发言。
    会议通过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办法》、《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信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办法(试行)》和《关于接受吕书亮、李强、金振明辞去信阳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姚铁璜主任向被任命人员当场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副主任张本乐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结束时,姚铁璜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桂东、张中华、杨东飚,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军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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