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新闻频道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信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十四条第九款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信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2日决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瑞民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特此公告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