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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会

发布时间:2007-08-10  阅读次数:次  【字体:


       8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姚聚川等检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姚铁璜、董进才、胡焕河、李长根出席会议。

       8月6日至8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和信阳市政府、商城县政府、固始县政府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和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查看了市公安局信息情报中心、110指挥中心和商城县公安局上石桥派出所,抽查了部分案卷材料,并进行了随机走访。

       姚聚川对我市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信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周密、督察认真,取得了明显成效。他希望我市要进一步深化学习培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更多群众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更加注重维护相对人的人格尊严,更加注重发挥教育和调节作用,从而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增强当事人守法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指出,检查组的检查意见,既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的成绩,又指明了不足之处,为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他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执法检查组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共同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意识。要进一步规范治安管理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司法领域合作,使并处罚款的治安处罚得到有效执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管理社会治安的整体能力。他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把治安管理工作纳入监督议程,深入推进工作开展。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也对下一步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聂书华也参加了会议。

       (来源:信阳日报 见习记者 曹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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