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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8-02-19  阅读次数:次  【字体:
(2008年2月19日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所作的《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揽工作全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履行职责更加全面,工作重点更加突出,与人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实际效果更加显著,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更加有效的作用。会议对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紧紧围绕当好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的目标,广泛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完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贯彻宪法和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不断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贯穿在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建设魅力信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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