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谢国生一行来我市进行立法调研
3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谢国生、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永连一行6人来我市就《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于3月4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陈胜利、财经委副主任杨国明、法工委副主任王豫、市人大机关副处级调研员杨长秀以及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建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人事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银监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陈胜利主持会议。
李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调研组来我市进行立法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截止2007年底,全市中小企业已达16872家,从业人员63.4万人,年实现增加值210.1亿元。全市中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9亿元,资产总额达329亿元,上交税金6.53亿元。李军指出,200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一次飞跃。信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时开展了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保护、促进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这次,省人大常委会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规划,是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又一次推动。李军要求参加座谈会的各单位要结合信阳实际,从各个方面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办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好的政策和法律保障。
与会各单位紧密结合我省我市实际,就目前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题资金如何设立、如何为创业人员提供既现实又充分的服务措施,目前信用担保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有哪些主要问题需要解决等进行了热烈发言,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谢国生一行对我市近几年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信阳是农业大市,自然景观好,但工业发展滞后,而信阳中小企业发展有一种潜在动力,全市中小企业占全市GDP达50%以上,提供税收近10亿,为增进人员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次来信阳开展立法调研,就是要尽可能把信阳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归纳到《办法》中去,让《办法》颁布实施好,更好地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