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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26日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所作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今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符合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为圆满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加快魅力信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