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您当前位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新闻频道 >学习交流 > 浏览文章

一道春色永驻的风景线

发布时间:2009-10-10  阅读次数:次  【字体:
——罗山县人大常委会   熊正良

    1995年,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对审议意见作了制度上的设计。从此,审议意见犹如一道春色永驻的风景线,伴随着罗山县人大监督工作走过了15个年头。本文拾遗几个片段,作为纪念礼物,献给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
 
为延期整改敲重锤

    事情发生在罗山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最后一年的1997年。这一年,罗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检查评议农民负担工作后,向县政府发出了整改办理函。整改期间,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又就公路集资、以资代劳等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几个问题,向县政府发出重点整改督办函。然而,在整改验收时仍有群众反映:有些地方在收取南信叶路以资代劳集资款时不打条,钱是怎样花的更不清楚。据此,罗山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整改时间延长一个月。

    当时,南信叶路以资代劳集资款是以乡镇为单位,经村、组向群众收取的,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政府有关部门产生畏难情绪。鉴此,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按照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启动监督程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如何搞好集资款清理工作展开讨论,形成审议意见,经会议表决通过后,以常委会文件印发县政府办理。

    审议意见要求:派出审计人员,对南信叶路以资代劳集资款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逐乡镇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查清问题,认真处理。并且重申: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必须认真办理。对不认真办理的,提出批评或质询;拒不办理的,视其情节对直接责任人提出撤职或罢免案。

    县人大常委会用审议意见推动政府工作,这不是第一次。罗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也十分清楚,深感县人大常委会此次决心之大,分量之重,便立即采取落实行动。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项审计,共查处违纪资金67.1万元,查处违纪人员2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至此,延期整改终于落下帷幕。


 
为县城建设画方圆

    这是个跨届画出的方圆。2002年12月,在罗山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城建设给予了特别关注:县城框架没有拉开,功能分区不明显,建筑物密集,发展空间小。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县政府对1996年编制的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为此,会议经表决形成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现代城市建设意识,把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全县人民参与修编大讨论,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委托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小组对规划修编方案进行设计;规划修编方案力争在2003年内完成。

    2003年9月,罗山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继续关注正在进行中的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过跟踪督办,当年12月,县政府提请审查罗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修编方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编方案中确定的规划区界线、城区规划结构及功能分区、道路交通规划、园林绿地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进行了实地考察。12月26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同意修编方案的决议。

    与此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规划是蓝图,关键在实施。于是,会议对实施规划修编方案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严格按照规划结构和功能分区进行建设,对违反规划功能随意建设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如今,罗山县城的建设和发展正朝着规划的目标迈进。

 
为保护水源树标牌

    2007年6月下旬,罗山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便抽调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情况展开调查。调查中,调查人员收集到2006年8月和2007年5月信阳市环保局和罗山县疾病防控中心分别对石山口水库、龙山水库、县自来水厂以及部分居民饮用水的检测报告,发现在检测的23项指标中,有5项不合格。其中,石山口水库水体含氮量超标。

    为了进一步搞清情况,调查人员在库区沿岸每一个乡镇调查时,都注意把居民排放生活污水、粪便情况和茶楼、餐馆等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情况逐一记录下来。调查人员还实地查看了库区沿岸数十家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垃圾处理情况,并对库区周边近万亩农田施放农药、化肥等残留物和地面上其它废弃物随雨水流入水库的情况进行了估算和分析。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在随后召开的罗山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经全体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关于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治理方案,争取用1年~2年时间实现治理目标。

    2008年2月下旬,罗山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但同时提出:“对水源地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仅仅是个开头,常委会要继续跟踪督办。”会议决定,常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视察,力促实现治理目标。如今,这个目标实现了。但对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罗山县人大常委会至今仍然保持着高度关注!

    从以上拾遗的几个片断来看,罗山县人大由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审议意见,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意志,使审议意见更具法定效力,在目前审议意见的形成尚未得到法律文本统一的情况下,值得肯定和借鉴。

 

我眼中的人大工作

春华秋实三十载 履职为民著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