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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秋实三十载 履职为民著华章"
——潢川县人大常委会30年工作回顾
在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展历程的画卷中,潢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实践也是其中精彩一页。1981年3月2日,潢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从此,揭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潢川实践的新篇章。
数字的增变记载成长历程
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从1981年至2009年经历第五届到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在机构、队伍、办公条件及制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一串串增变的数字记载着近30年来成长的光辉历程。
——机构不断健全。1981年,潢川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成立时,仅下设办公室,为常委会的工作和办事机构。1986年,增设法制科、财经科、科教文卫科。1988年,增设干部代表联络科,并将法制科、财经科、教育卫生科分别改为工作委员会。1990年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2005年增设信访科。目前,常委会下设“一室五委两科”,即:办公室、法工委、财经委、选工委、教科委、农工委、信访科和老干部科。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不断增变和健全,有效地保证了常委会工作的运转和需要。
——队伍不断壮大。1981年,常委会办公室仅配备7名工作人员。当时常委会由15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0人。到2009年,常委会机关离退休27人和在职干部51人,共计达78人。其中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6名,党组成员2名,委员28名。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在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等方面日趋合理,基本上能够满足人大工作的需要。同时,目前全县17个乡镇都设立人大主席团,有兼职或专职的人大主席、副主席, 4个街道办事处设有人大工作委员会。
——办公条件不断改善。1981年,人大机关仅3间计9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目前,机关办公用房达30间,面积达到540平方米,还设有专门的常委会会议室;到1986年,人大机关仅有一台旧工作用车,目前机关工作用车达到9台,司机9名;1985年,机关仅有一台铅字打印机,1992年,机关陆续更换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2007年,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委室科新装配了台式电脑,打字室配有电脑、复印机、一体式复印机,机关还配备2台传真机。2009年,机关又增配1台数码照相机和1台数码摄像机。以上办公条件的有力改善,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监督的实效见证履职为民
近30年来,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对不断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和实践,牢固树立“人大监督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理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法律而监督,问效法律实施。根据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县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重点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选择10余部法律法规,采取专门委员会日常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重点检查、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听取执法情况汇报等方式,先后对360余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270余份。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城乡规划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土地市场,执法检查组调阅了相关资料,组织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召开座谈会,并限期清缴,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常委会相关处级领导挂牌督办,仅2007年就清缴土地出让金达1159.9万元,有力地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为了加强司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关于司法机关重大事项和部分案件呈报备案的规定》,重点要求司法机关将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司法实践中容易形成流弊或经常受到多种干扰和阻力的案件及时呈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为发展而监督,问效工作落实。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不渝地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抓监督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大问题,采取调查、检查、视察、听取工作报告、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信访、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等方式,每年都要选择10至18个议题,重点监督经济运行、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化、环境生态保护、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劳动就业保障、农民负担、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从1981年到现在,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30余个,作出重大决议、决定事项45项,提出审议意见2200余条。同时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跟踪问效监督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全县重点工作、“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向群众公开承诺兑现事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审议意见的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等9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监督。如2005年城区居民及人大代表对城区饮用水反响强烈,县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重点问效监督议程日程,连续4年对改善城区饮用水进行跟踪问效监督,通过采取组织代表实地视察、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代表意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终于促使城区关闭原老水厂、建成并启用投资8500余万的新水厂、建成并启用投资5700余万的污水处理厂。2009年6月份30余万城区居民终于饮用上放心水、安全水。
——为人民而监督,问效代表建议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受人民委托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理应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第一标准。近30年来,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主持召开了29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梳理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2736条。始终将代表建议的落实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突破口。会前,每年人代会召开前两个月就向各代表团印发《关于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便于各位代表提前精心调研、认真准备,严把提出关;会上,向各位代表印发《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注意的事项》,同时人代会上专门成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审查委员会,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梳理,严把了质量关和政策关;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工作机构将梳理的代表建议通过召开常委会的方式,集中向“一府两院”移交,严把交办关。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工作机构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及时跟踪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建议,责成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研究处理;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局委,人大组织代表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对需由几个部门联合承办的指定主办单位负责人牵头,共同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及时、有效办理代表建议。2007年,人大常委会对当年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满意情况测评时,结果有6件建议办理代表不满意,为此人大常委会形成主任会议纪要向县政府进行限期再督办,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办理力度,在限期内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6件建议重新办理情况,并征求代表意见,直到让代表满意为止。对于代表建议督办的跟踪问效,尤其是2007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后,力度明显加大。专门制定了《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意见》和《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相继重点督办潢师院内违章建筑的拆除、落实维护方店村王大堰工程款、解决回回营小区居民饮用水、潢江和潢上路的修建、草湖路脏乱差治理、阳光花园长达2年之久停尸闹丧案解决等一系列代表建议,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支持了代表依法履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提升了人大形象。
制度的完善保障务实奋进
人大制度建设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和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了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和效率,保障了人大各项工作的务实奋进。
——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效能。历届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修订完善的原则,主要制定实施和修订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与县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暂行办法》、《关于对人大宣传调研工作实施奖励的意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发言人制度》、《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28项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和推进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又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专门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具有执法职能的政府直属机构实施执法工作监督的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跟踪问效监督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既促进了监督法的刚性实施,又初步实现了人大工作制度的全面“升级”。
——激活代表机制,全面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好代表工作是促进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民主机关按人民意志行使权力的基础工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去抓。一是以制度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和不断修订完善了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办法、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接待人大代表活动日制度、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代表建议提出应注意事项、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意见等16项规章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了良好氛围。二是以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为民执言,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行风评议等活动,便于代表们围绕重点,积极准备,详细调研,提出真知灼见,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了良好平台。三是以实效激发代表依法履职。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是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热情的关键所在。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坚持“严把三关,确保三到位”即抓好提出关、确保质量到位;抓好交办关、确保督办到位;抓好办理关、确保措施到位。同时,近几年,县人大常委会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年度人大工作目标考核,并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对上年度承办代表建议好的单位及提出优秀代表建议的代表进行表彰奖励,收到了较好的实效。
——创新信访机制,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2005年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出台后,潢川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设立信访科,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及《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制度》。近几年来,县人大信访工作始终围绕4个100%的工作目标,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办理程序规范信访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工作的特色和优势。仅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就接待来访540人次,受理来信115件,督办落实率为98%。上访群众甚感满意,并说:“潢川人大的门好进、潢川人大真贴心。”
30年春华秋实和履职为民,都已载入光辉史册。展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美好前景,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既对未来充满信心,更感到肩负责任重大。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找准履行职责的立足点、开展工作的结合点、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见证历史,昭示未来,站在30年坚实的基础上,潢川县的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