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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环节 强化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09-10-10  阅读次数:次  【字体:
——罗山县人大常委会

    罗山县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自觉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坚持发挥地方特色,联系自身实际,突出工作监督,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子。在具体工作中,牢固树立民本理念,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程序,创新监督形式,改进监督方法,善抓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效果。尤其是《监督法》颁布实施后,罗山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实施监督的过程中,着重抓好监督议题选定、调查研究、审议讨论、跟踪督办等关键环节,使专项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较好地促进了政府工作,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和谐社会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都非常明显。

    一、体现科学发展精神,精选专项监督议题。监督议题的选定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效果和质量,影响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形象,选定监督议题是人大开展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实践,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议题的选定上,一是突出重点选议题。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我们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为指导思想,按照议题求精,内容求深,工作求实的工作思路,不求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突出县委中心工作重点确定议题,把议题选在县委正在抓的重大工作上,配合县委推进工作;突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定议题,从人大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人大作出决议决定的落实等工作中选议题;突出“一府两院”的工作难点确定议题,把议题选在“一府两院”需要加强和改进或正着手抓的重点工作上,通过开展监督,支持、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突出民生问题确定议题,从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中精心筛选议题。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县人大常委会从2005年开始,持续对饮用水安全开展监督,从对县城居民饮水安全到全县群众饮水安全,从饮水安全到饮用水源地保护,从一般调查视察到作为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从听专项报告到由县长在全县人代会上向全县报告,整个监督持续、深入,县政府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门作出一个规定,明确政府14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每年听取10到20项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监督。仅2008年一年,组织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9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二是集纳民智选议题。每年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公开征集下年度监督议题,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室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归纳梳理,主任会议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征集的议题进行研究、筛选,初步拟定出下年度监督议题,并报县委,进一步征求县委对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的意见,经县委同意后,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正式通过,最后确定年度监督议题,通过这种几上几下的形式,非常慎重地把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选好。另外,县人大常委会还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或追加议题。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追加为重要监督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政府整改,优化了环境,促进了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县人大常委会还把县城住宅小区规划建设追加为专项监督议题,适时开展监督,规范县城小区规划建设,促进了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县城居民权益。

    二、突出民本理念,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常委会监督工作质量高低,监督力度大小关键要看对监督内容的掌握了解情况。近年来,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调查研究,重点做好三项基础工作:一是组织高质量调研小组。针对每项监督议题,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按照专业性、相关性、广泛性、代表性的要求,初步提出调研小组组成人员结构,报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调研小组由相关工委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专业人员等几类人员构成。二是精心准备。议题调研前,相关工委提出调研工作初步方案,经主任会议充分讨论后,以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对调研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一个议题一个方案,调研工作方案对调研指导思想、调研内容、时间安排、调研的方法步骤以及要求等进行详细的拟定,并及时通知“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乡镇。在正式组织调研前,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具体议题,请专家、学者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参与调研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使所有参与调研的人员吃透法规精神,掌握政策界限,能够依法调研,能够用政策说话。三是深入视察调研。每次调研都坚持到乡镇、入村组、进农户,深入议题相关的部门,实地察看,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最基层的具体情况,对于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视察,让组成人员对基本情况有直接、客观的了解。针对每个议题,常委会相关工委在组织调研结束后,都及时形成有基本评价、有问题分析、有工作建议的调研报告。2008年6-7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围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三个调研组,从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管理等三个环节开展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政府发出审议意见,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关闭了3家纯净水生产企业,整顿、规范食品市场,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议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题的审议程度直接影响监督的效果,为了切实抓好审议这一关键环节,罗山县人大常委会注意做到三点:一是年度议题早安排。每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本年度议题进行预安排,本年内每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什么议题,什么时间听,年初全部安排到位,切实做到依法有序监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常委会主任在进行总结讲话时,对下次会议议题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切实搞好议题调研,审议好议题作充分准备。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每次常委会会议在听取政府的专题工作报告之后,都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审议,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畅所欲言,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对工作的评价要公正客观,指出问题要准确,提出的意见要中肯,工作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采取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相结合,组成人员询问与“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调查组的书面报告与常委会领导讲话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把问题审清议透。三是充分听取和吸纳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都邀请“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与议题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熟悉议题的人大代表5-7名、6-7个乡镇人大主席等人员列席会议,让他们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参与审议讨论,增强常委会会议透明度,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对列席人员的意见充分听取、认真吸纳。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2009年5月份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列席会议的庙仙、城关代表团的人大代表分别围绕打击“两抢一盗”、农机补贴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予以高度重视,并督办落实。

    四、提高监督效果,狠抓工作落实。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能否见成效,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建议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一是形成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在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后,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政府需要改进或加强的工作、具有广泛影响的工作或比较重大的工作,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情况,归纳汇总后,形成审议意见,以县人大常委会文件的形式于会后印发“一府两院”,报送县委,审议意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限期抓好办理。二是实行再审制,跟踪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对于发出的审议意见,安排相关工委作跟进式调查研究,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办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同时,对于已发出的审议意见,每年年终专门安排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集中听取本年度发出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督促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对于办理不理想的提出批评意见,并择时再听再审,直至问题解决。2008年12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当年县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等五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于办理需要时间长、难度大的审议意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2008年,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对上年度发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的落实进行了跟踪督办。通过狠抓落实,督促抓好审议意见办理,提高了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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