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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包盛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信阳市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1月~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杨淑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所提出的《关于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信阳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按照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问责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市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高度重视防范财政风险,圆满完成2010年财政预算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