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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羊山新校区贷款项目还贷计划的议案》的决定
(2010年8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听取和审议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羊山新校区贷款项目还贷计划的议案》(信政文[2010]184号)。会议决定同意市人民政府将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土地及房产开发变现资金和学院招生收费收入列入市财政预算收入,由市财政按金融机构要求分期分批归还用于学院羊山新校区建设项目的2.8亿元贷款本息。请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并请按照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2010]96号《会议纪要》精神组织好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土地置换事宜,及时回笼投入新校区的财政资金,切实规避市财政债务风险。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在考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土地性质变更的同时,应统筹考虑我市老城区中学偏少、偏小、逐步萎缩和学生“上学难”的实际,安排好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和校园置换,力争使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这座“百年老校”继续为我市教育事业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