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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免名单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郑宏伟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陈 明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翟 陆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李 振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 辉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修贵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方凤远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焕成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步 辉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翟 陆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罗 浩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建武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鹏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锐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树琴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 军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根生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斌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建平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师文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沈清河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玉斌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明华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 勇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富荣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德存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厚钦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高峰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曹建华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彭宗海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洛杰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 诚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晓明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名单
(2013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曹建华的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焕群的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彭宗海的息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聂家君的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余 立的新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梁高峰为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家君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 钺为息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恩华为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军为新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