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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莅临我市视察法检“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04-17  阅读次数:次  【字体: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笃运带领视察组莅临我市,视察法检“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孙振民、史银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书龙,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参加视察。市委书记郭瑞民、市长乔新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郭国谦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苏锡凌等先后陪同视察或参加汇报会。 
  15日下午,视察组冒雨深入到罗山县,先后来到罗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院荣誉室、控告申诉接待大厅等地实地察看。16日上午,视察组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主持会议。
  视察中,蒋笃运充分肯定了我市法检“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的成效。蒋笃运指出,信阳法检“两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外界监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大胆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很扎实,成效很显著,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蒋笃运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大意义。规范司法行为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规范司法行为有明确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和公平正义有很大期盼,一定要提升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三是要从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四个河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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