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南省畜牧业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11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和有关县区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南省畜牧业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为期两天的实地察看阶段,检查组成员冒着大雨,先后赴平桥区、息县、罗山县,察看了明港向阳牧业、平桥信合牧业有限公司,息县朝阳牧业、天淦农牧业有限公司,罗山华润豫鸣供港养殖园区、万林种猪有限公司等养殖企业。每到一地,检查组成员深入养殖区间,通过观看影像资料,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走访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每家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状况,以及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9月16日,执法检查组在市畜牧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畜牧局、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通过实施“一法两条例”,坚持依法兴牧、依法治牧,全市畜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已成为农业的支柱产业。当前,全市肉、蛋总产量分别是63.7和25.3万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8位和第14位,畜牧业总产值166.4亿元,全省排名第4名。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成员对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法两条例”宣传力度不够;畜牧业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部分规模化养殖企业的环保意识较差,规模养殖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养殖企业粗放型的管理模式与现代企业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等。
尹保斌副主任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我市作为传统农业大市,畜牧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所占地位举足轻重。各级畜牧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职责,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强化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高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促进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保证群众的食品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满足城乡居民“菜篮子”需求,做出了贡献。
尹保斌副主任强调,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实行的一种重要的法律监督形式,其目的是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这次对畜牧业“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年初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既是法律监督,也是对畜牧部门发展畜牧业、日常执法监管两项职能履行情况的工作监督。通过人大代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所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尹保斌副主任要求,“一法两条例”在今后的贯彻实施中,一是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的意识。“一法两条例”的实施事关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让全体公民知法懂法,和政府共同形成全社会的执法监督力量。二是要主动深入基层,发现解决问题。市畜牧局作为法律法规实施的主管机关,要经常了解掌握县区、企业在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对于一些当前部门无力解决的难题,要力争有所作为。例如扶持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问题,污染防治问题等,要通过多渠道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三是要抓好养殖产业内部优化调整。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牛、羊肉,奶制品的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大。畜牧部门要研究逐步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在稳定发展生猪和蛋禽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优质肉牛、肉羊、奶业生产。逐步建立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相适应的畜牧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持续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