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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06-09  阅读次数:次  【字体:

    

(2015年5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进行,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进行,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对《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畜牧“一法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由选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专题询问(1项)

  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由科教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跟踪监督(1项)

  围绕市区供水安全和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跟踪监督,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落实到位。(相关报告拟安排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3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检查《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侨外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18项)

  1.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研。(相关报告已提交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2.围绕我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办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进行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对传统村落保护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科教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对全市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围绕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侨外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围绕全市水生态文明和民生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对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围绕市政府债务情况进行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围绕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科教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围绕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围绕我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围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对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对产业集聚区、信阳义乌国际小商品城建设情况以及重点项目、十件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视察。(相关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监督工作内容
1-4月份
(1项)
   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研。
5-6月份
(9项)
    1.围绕我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办法。
    2.对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进行视察。
    3.对传统村落保护情况进行视察。
    4.对全市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7.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8.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9.围绕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7-8月份
(8项)
   1.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2.围绕全市水生态文明和民生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8.对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9-10月份
(12项)
 
    1.围绕市政府债务情况进行调研。
    2.检查《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
    3.围绕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4.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视察。
    5.围绕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6.对我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情况的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对《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畜牧“一法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11.对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2.围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1-12月份
(4项)
    1.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2.围绕市区供水安全和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持续监督。
    3.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4.对产业集聚区、信阳义乌国际小商品城建设情况和重点项目、十件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视察。

 
 


 

 


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关于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